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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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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
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
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,确保实施效果,是中国共产党在(zài)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(xiàndàihuà)过程中的重要举措。 自1953年实施“一五”计划以来,我国发展规划(guīhuà)体系在持续地探索、实践和改革中不断完善,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整套制度。但(dàn)规划体系不统一、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、规划编制与过程管理不够完善、规划实施落地不够充分等问题影响规划的科学化(kēxuéhuà)、民主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。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国家(guójiā)和各省市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呼声(hūshēng)日起。国家层面,党的二十(èrshí)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“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,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”,国家发展规划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;地方层面,江苏(jiāngsū)、浙江、云南等省份均已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文件。 规划立法大势所趋、正当其时(qíshí)。日前,《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(tiáolì)》正式通过。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,是(shì)中国经济活力最强、开放度最高的城市之一,也(yě)是法治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,紧跟国家战略部署,积极推进发展规划立法,确保一张蓝图绘(huì)到底,对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,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(néngjí),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意义重大。 《条例》的前期研究工作在“十四五”期间(jiān)就已开展。由于规划(guīhuà)立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不同类(lèi)规划,各类规划间的关系确定、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等问题都需要(xūyào)慎重考虑、统一认识、形成共识。去年以来,在市人大的统筹指导、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支持下,规划立法的步伐(bùfá)明显加快。 《条例》的研究起草坚持前瞻思维和(hé)问题导向(dǎoxiàng),一方面兼顾了“刚性”与“柔性”,确保发展(fāzhǎn)规划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约束性,更兼顾了发展性、可操作性与社会接受度;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统筹(tǒngchóu)了“共性”与“个性”,遵循宪法与法治精神,严格(yángé)服从上位法,又紧贴上海实际,创新思路举措,避免“上下一般粗”,确保规划编制和实施科学民主、法制规范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 从总体工作思路上看,《条例》强调一体化,立足(lìzú)“四个放在(zài)”,提出与长三角有关省、市建立规划(guīhuà)协同机制,加强协同联动,实现重大(zhòngdà)问题共研、重大项目共建、重大政策共推,坚持(jiānchí)同频共振(gòngzhèn),做好一体化发展的顶层(dǐngcéng)设计;坚持全过程,建立从立项—研究—实施—评估—调整的全流程、全闭环的工作体系,一体推进规划编制(biānzhì)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;突出数字化,发挥上海在数字政府、数字城市领域的优势,强调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使用,建立本市(běnshì)发展规划信息系统,确保信息共享、数据共联,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详实基础与有力支撑。 从具体法律实践上看,《条例》坚持科学化,完善发展规划体系,进一步理顺与其他规划的关系,避免重复和(hé)(hé)矛盾,提高整体效能;同时对编制、审批和实施(shíshī)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,强调注重资源要素测算,加强(jiāqiáng)成本绩效管理,确保(quèbǎo)(quèbǎo)规划可执行(zhíxíng)、可落地;注重民主化,要求通过实地走访(zǒufǎng)、座谈会、问卷调查(wènjuǎndiàochá)等方式,广泛听取(tīngqǔ)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使规划更好反映人民意愿;同时,引入专家论证机制,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,做好研究支撑;突出法治化,明确了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;同时,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,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,确保规划刚性执行;紧扣规范(guīfàn)化,规范了规划的编制、审批、实施、评估、监督和调整等环节,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;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,提升(tíshēng)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,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。 科学立法是前提(qiántí),严格执法是关键。《条例》发布恰逢本市“十五(shíwǔ)五”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开展,将直接关系到(dào)“十五五”规划的(de)质量,因此抓好(zhuāhǎo)贯彻执行至关重要(yào)。后续落地(luòdì)中,要抓好标准统一,通过出台配套机制、手册指引等方式,尽可能减少不同部门的“自由裁量空间”;要抓好动态监督,传统方式和先进技术并举,切实做好“十五五”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,及时发现问题,纠正偏差;要抓好培训教育(jiàoyù),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,引导树立法治观念、增强法律意识。 相信随着《条例》的有力(yǒulì)执行,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定能编制出落实国家战略、符合(fúhé)上海实际(shíjì)、彰显时代特征、体现市民意愿的高水平规划,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(xiàndàihuà)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。 (作者为上海市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,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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